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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9/03/03 点击数: A- A+
  为鼓励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撰写论文,扩大我院的学术影响、提升医院的学术地位,并正确地投递符合报销范围的杂志,现就论文版面费报销问题重新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标准:
  1、国内出版的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系列期刊上发表的文章版面费给予全额报销。年终将根据论文性质(如论著、短篇报道等)仍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
  2、在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国外系列期刊、中国系列期刊上发表的文章,版面费报销90%。
3、国内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期刊(但必须同时具有中国标准刊号及国际统一刊号)发表的文章,报销版面费的70%。
4、市级刊物版面费报销50%。
  5、在增刊、专刊、特刊等非正常期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版面费不予以报销。参加学术会议的论文以汇编形式出版的版面费不予以报销。
  6、在国外杂志(具有国际统一刊号)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给予全额报销(不包括国外及港、澳、台主办发行的中文杂志)。
  二、报销办法:
  论文发表后凭发票、杂志到科教信息处审批后报销。核心期刊、中华系列期刊及统计源期刊等报销时,必须同时提供论文的复印件(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三、本规定从2009年4月开始执行。
   科教信息处
   2009-3-3
  注:核心期刊以及统计源期刊的认定以最新版本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和最新版本的《统计源技期刊速查手册》为准。中华系列期刊、国外系列期刊、中国系列期刊以中华医学网公布为准。为方便我院医务人员查询,科教信息处将在医院网站上公布各类医学期刊目录,敬请关注。具体查询可到科教信息处。希望您在论文投稿前查询该目录,尽量将您的论文投向统计源以上级别的期刊。医院鼓励所有员工发表的论文投向统计源期刊以上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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