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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 2017/1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7年12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泰州市人民医院反馈巡察情况。曹学赋组长代表市委巡察组向泰州市人民医院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泰州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朱莉主持会议,泰州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黄俊星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5日至10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
  • 09 2017/0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即日起进驻泰州市人民医院开展巡察工作。9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泰州市人民医院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曹学赋作巡察工作动员讲话,院党委书记黄俊星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吴正涛、刘亚明及其他全体成员,市人民医院副科级以上干部、退休领导代...
  • 04 2016/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切实加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法律以及中...
  • 04 2016/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
  • 04 2016/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行业纪律,促进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和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制度,结合实际,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部...
  • 04 2016/09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
  • 26 2014/11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纪委、监察局制定的《关于党员干部上交礼金礼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市直各单位、局各处室要将《规定》迅速传达到 每位职工,明确接收礼金礼品的部门(局机关为局监察室),严格按程序实施登记报告制度,严肃查处违反...
  • 26 2014/1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 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以及《江苏省实施办 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03 2014/09
    泰卫纪〔2014〕5号 关于重申“十个严禁”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SITESERVER_PAGE]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支部),局机关党支部: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现重申“十个严禁”,并对局机关、市直各医疗卫...
  • 01 2014/09
    各处(科)室: 为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制度与风险防控机制,现结合医院实际,将相关工程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廉洁风险防控的要求重申如下: 1.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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